【产权项目】上饶市信州区书院路86号5处商铺及八角塘3处住宅招租(三年)拍卖公告
发稿时间:2026-04-29 11:03:59
作者:普通管理员
| 项目编号: | JY26JX11021270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书院路86号5处商铺及八角塘3处住宅招租(三年)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3号商铺(三年),挂牌价140,112.00元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2号商铺(三年),挂牌价5,760.00元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6号大商铺(三年),挂牌价5,508.00元 上饶市八角塘1号住宅(三年),挂牌价29,520.00元 上饶市八角塘2号住宅(三年),挂牌价23,652.00元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6号小商铺(三年),挂牌价1,800.00元 上饶市书院路86号附11号商铺(三年),挂牌价68,112.00元 上饶市八角塘3号住宅(三年),挂牌价12,672.00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4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5月12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项目详情详见附件清单(请进入原链接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租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5处商铺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丰和评字【2025】第013号《评估报告》;三处住宅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德隆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隆房估字(2025)第12016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拍卖方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招租商铺无产权证,商铺及住宅招租期限为三年,租金按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不递增,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半年度租金,合同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的房屋租金,同首期的半年度房租一起交纳,待合同期满后租赁押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 4.住宅拍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承租方禁止在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传销、赌博、电信诈骗等),一旦发现,立即解约并报警(租金不退)。 5.商铺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不允许转包、分包。 6.承租方应按医院附近经营户相关经营相关业态,所有承租方不得经营餐饮、香烟、婴儿奶粉、药品、丧葬等,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商铺,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招租方南院区改造规划正在进行,如遇医院内部设计改造拆除或政府原因等需要承租方将商铺腾空撤场,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招租方限定时间内将商铺腾空撤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8.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资料》及租赁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租保证金且报名,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租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 承租人 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2)费用承担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后,由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5月 13 日17时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郑女士13579326898 张女士 18979317786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租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6年5月 15日15 时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每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度租金及三个月房租押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度租金、三个月房租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郑女士13579326898 张女士 18979317786 |
原链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饶市本级]上饶市信州区书院路86号5处商铺及八角塘3处住宅招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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